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并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2-04-19 09:31:00 来源:智囊盒子浏览: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估评价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初审推荐以及引导工作。为落实好省工信厅“两个通知”要求,现提出注意事项如下:
(一)各区县(功能区)抓好《通知》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工作,择优按名额要求行文推荐上报。各区县(功能区)推荐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报数量不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荐,章丘区、莱芜区、高新区总数不超过3个,其他区县(功能区)总数不超过2个。
(二)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需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与诊断报告,市工信局将采取材料评审结合现场评审方式择优认定。
各区县(功能区)组织辖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定期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与诊断(企业自评估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持续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每年度组织开展自评估两次,第一次5月底前完成,第二次11月底前完成。
(一)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连同推荐文件及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时,将成熟度自评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等工作进行有效衔接,组织引导辖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客观填写信息。
联系邮箱:sgxjznzzyzbcyc@jn.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410房间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场景)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以及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指导联系人,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rar
2.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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